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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2-7 22:18:52 | 查看: 4806| 回复: 0

永防指通告第19号


关于实行购买退热止咳药品实名制的通告

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,加大疫情排查覆盖面与精准度,即日起至此次新型肺炎疫情结束期间,全市所有零售药店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
一、所有零售药店应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摸排和宣传工作,主动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,引导群众配合疫情防控措施,劝导发热、咳嗽患者及时就诊,并做好场所消毒、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。


二、在疫情防控期间购买退热、止咳药品人员凭身份证进行实名制信息登记。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做好信息登记(发热患者本人购药还需进行体温测量),并填写销售登记表。每天下午6点前电子版网上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,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:ycsamr@163.com,联系电话:5205658。


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0年2月6日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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